大邑县刘氏庄园博物馆 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4-02-05  阅读次数: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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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刘氏庄园博物馆

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一、入藏标准

刘氏庄园博物馆严格按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和本馆性质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其存量、分布、现状、功能、质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藏品必须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

文物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在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件东西,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二、征集工作流程

(一)了解藏品信息

1、了解藏品信息与藏品持有人的相关信息(含藏品名称、年代、国别、意义,藏品持有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单位等);

2、约定移交、捐赠事项(约定具体时间,上门取物或者捐赠人移交单位自行送来或委托他人送来);

3、经馆内三位展陈和藏品人员认定,如果有价值,则约定送取,没价值则婉拒;

(二)办理藏品入馆手续

1、鉴定并填写博物馆入藏单据(名称、数量、时代、来源方式、备注等)

2、由馆内负责藏品与展陈的工作人员一起决定藏品是进入总账还是列入参考品。如果列入总账,则给予藏品总登记号,采集名称、年代、尺寸、材质、完残情况、备注等信息,拍摄带有藏品总登记号的照片2—6张;如果列入参考品,则给予参考品登记号,采集名称和照片2张。

(三)藏品入藏手续

1、总账人员采集完藏品信息后,移交给库房人员;

2、库房人员按材质对藏品进行入库上架,采集藏品位置信息;

(四)制作捐赠证书

1、总账和藏品接收人员提供藏品信息和照片信息,以供工作人员制作博物馆向藏品捐赠人出具的捐赠证书。

2、藏品总账负责人和库房负责人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将捐赠证书给予捐赠人。

 

 

大邑县刘氏庄园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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