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刘氏庄园博物馆文保中心项目文物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大邑县刘氏庄园博物馆
文保中心项目文物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刘氏庄园博物馆文保中心项目位于刘氏庄园博物馆,拟用地面积约5亩(0.33公顷),拟建建筑面积约49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990平方米,建筑高度10.8m,地上两层主要功能为文博业务用房、技术用房、文物库房等,地上一层层高5.4m,二层层高3.6-5.4m,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层高5.4m,地下一层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停车库、设备用房等。刘氏庄园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科学论证该项目建设对文物环境的影响,确保后续文物勘探、供地、项目建设等工作的规范化开展,需编制该项目文物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二、项目名称:大邑县刘氏庄园博物馆文保中心项目文物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三、最高限价(采购控制价):依据《文物建筑勘查设计取费标准(2022版)》取费标准,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16000元。
四、服务内容★
按照文物保护相关要求,编制《大邑县刘氏庄园博物馆文保中心项目文物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五、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大邑县刘氏庄园博物馆内,请供应商自行到现场查看。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制工作并报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查。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编制完成《评估报告》并报文物主管部门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评估报告》经文物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4.其他未尽事宜由比选人与中选人协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进行约定。
六、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许可项目:文物保护工程设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7.2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报名需要
1、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
(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5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7:00(北京时间)。
2、文件获取方式:大邑县刘氏庄园博物馆官网免费获取采购文件,不再单独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3、报名方式及需要的资料:报名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的PDF电子版一起发送到邮箱625331313@qq.com。纸质报名资料,随同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在比选时间、地点现场递交。
七、响应文件要求
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2份(1正1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资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技术服务要求的证明材料、服务方案、评分细则要求的资料等。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0时(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当天递交。
九、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比选会召开地点:大邑县刘氏庄园博物馆办公区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项目作流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比选。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大邑县刘氏庄园博物馆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3880074288
大邑县刘氏庄园博物馆
2025年10月31日
